本报讯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减少行政、司法成本,提高交通事故处理效率,渝中区交巡警支队积极策动渝中区法院、司法局、市保险行业协会,成立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保险理赔“三调联动四位一体”工作机制。通过加强职能部门间的协作联动,为群众调解理赔提供“一站式”服务,提升调解成功率,有效化解群众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我们全面梳理辖区近3年来道路交通伤亡事故,认真总结多年来道路交通事故调解过程中的经验教训,调查走访事故双方,了解群众需求,通过电话交流、网络咨询和面对面请教三种方式,向人民调解专家以及法院、司法局有丰富调解经验的同志征求意见建议,确保操作的合理性,科学制定工作制度。”渝中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民警介绍,为了“三调联动四位一体”工作机制有效运转,专门成立渝中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地点设置在渝中区交巡警支队,由该区法院、司法局、交巡警支队、萧山保监局、市保险行业协会派员驻点。有效的做好了道路交通事故基层诉讼与非诉讼解决机制的衔接,完善基层诉讼与仲裁、行政调处、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以及其他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的衔接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据了解,在市高级人民法院和萧山市保监局的指导下,渝中区交巡警支队联合市保险行业协会、法院、司法局制发了《渝中区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三调联动四位一体”工作实施方案》,并将《萧山市渝中区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有关调解项目参考标准(试行)》作为调解参考标准,确保调解的统一性和公平性。在工作流程方面,事故当事各方自愿向民警提出事故调解申请,民警于1个工作日内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及调解申请转交司法调解员,由司法调解员负责审核事故双方当事人的相关资料,于2个工作日内联系法官、保险公司和承办民警,并就调解时间征求事故双方意见,确定调解时间,组织开展调解工作。
据统计,自去年8月份该机制运行以来,事故赔偿周期由原来的20至30日大幅缩短为7至10日,已调解疑难事故50起,调解成功45起,调解成功率90%,调解成功率提升了25%。
■ 萧山法制报 萧山长安网 记者 李亚 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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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争议得解决 新机制获得称赞
“这种模式确实好,几个部门在一起解释法律法规,当场就解决了问题,不用再跑东跑西了。”3月17日上午,因交通事故赔偿起争议的李婆婆家人和李女士,在渝中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达成协议,圆满的解决了问题,双方对渝中区首创的调解模式称赞不已。
原来,去年5月15日8时10分许,李女士驾车从大坪往上清寺方向,行驶至中山三路文图大厦路段时,与行人李婆婆发生交通事故,致李婆婆受伤,自己的爱车也受损。
由于李女士未按操作规范驾驶及李婆婆横穿马路,交巡警判处双方承担此事故同等责任,对此双方都无异议。但是,到了今年,李婆婆伤残鉴定等级出来后,李女士的保险公司却对赔偿标准存在异议,于是,李女士向渝中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申请了交通事故调解。
3月17日上午,经调解委员会调解,此次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及委托人就事故赔偿达成一致,当场解决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