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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学生社团“法律诊所”每周摆摊义务办案弘法助人穿过象牙塔的法律践行者

2015-04-22 19:21:58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西南政法大学学生社团“法律诊所”每周摆摊义务办案弘法助人穿过象牙塔的法律践行者

“法律诊所”成员在南岸区法院门前与当事人沟通,再过几分钟他们就要上庭了

    昨天早上,朝天门批发市场如往常一样熙熙攘攘,商贩们拎着大包小包穿梭在各个商场中。他们走到小什字罗汉寺对面的小商品市场时,却停下了脚步,这里正在开展普法活动。八九个学生模样的人详细解答着人们提出的法律问题,一时不能解答的,他们就在专门的案件登记表上进行记录,承诺两天内给予答复。
    这些学生来自西南政法大学学生社团“法律诊所”。昨天,他们60余人一早就从西政渝北校区出发,来到渝中区的8个法制宣传点,为来往市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法制宣传日”一年只有一次,但对于这些学生来说,每天都是“法制宣传日”。他们每周都要进行内部培训,经常邀请专家教授、知名律师交流学习法律实务;他们每个星期都要走进3个社区,为居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他们免费代理案件,与当事人讨论案情、收集证据、参加庭审,直至案件执行到位。

大三学生当上代理人

    11月30日下午,一个民事索赔案在南岸区人民法院开庭。法庭上,原告旁边坐着他的诉讼代理人崔煜民,一个90后大三学生,读起诉状、摆证据、辩论,脸上的稚气更突显出他眼中的自信与坚定。
    这是崔煜民第二次出庭,他和另外3名共同处理这个案件的同学做了充分准备,他们有信心能胜诉。“今天下午我有节经济法课。但这个案子我们准备了将近3个月,现在是最后关头,也是关键点,一定要全力以赴。”崔煜民笑笑说:“功课嘛,只好晚上回去抄同学笔记了。”
    案子的原告是30岁的黄翔(化名)。老家在长寿的他,多年前来到南岸区做医药销售,租住在南坪响水路附近。今年7月份,他打算与女友结婚,双方父母向亲友借来了一笔钱,加上小两口的积蓄终于够买下一个70平米的二手房。而令人头疼的是,8月份,房子过户后,黄翔才发现漏水严重,找卖家谈,卖家却说房子已经过户了,他不管。
    无奈中,黄翔跟朋友聊起这件事,意外得知西政有个免费帮人打官司的组织。
    9月初,西政刚开学,黄翔就跑了去,果然有一个“法律诊所”帮人免费打官司。几天后,他接到了崔煜民的电话,案件已经安排给他们4个同学处理。
    黄翔说,他也想过找正式的律师,但案子标的小,只怕赔的钱还不够律师费呢。“虽然他们还是学生,但毕竟是专门学法律的,又有老师教授做顾问。谈案子的时候,表现很专业,案子交给他们,我和家人都很放心。”黄翔对自己的“律师团”充满信心。

每周摆摊义务办案

    像黄翔这样自己找上门的是一部分,“法律诊所”的大部分案源都来自每周日的“摆摊”咨询点。空港广场、碧津公园以及巴山夜雨、富力海洋等8个小区都是“法律诊所”日常“出诊地”。
    “法律诊所”所长、法学院大四学生曹真颖介绍,他们每个星期会在这10个点中选3个开展法律咨询服务。一些简单的法律咨询,马上回答;回答不了的,记录下来,回校讨论或请教老师,再进行答复;当事人请他们代理案件的,更是义不容辞。
    自2006年成立以来,“法律诊所”共有460名学生加入,开展了近500次义务法律咨询活动,为弱势群体公益代理诉讼案件百余件。同时,他们还与市司法局、渝中区司法局、渝北区司法局等司法行政部门以及法院、律所等单位和机构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这些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时,“法律诊所”也会出现在现场,帮助更多有需要的人。
    走进“法律诊所”位于西政渝北校区学生活动中心的办公室,两面墙上挂满了锦旗,大约有20余面。曹真颖说,锦旗太多,挂不下了,许多“年代久远”的就被换下来放到柜子里收着。
    “我们不收当事人一分一毫,办案时吃饭喝水都是自己解决,不占人家便宜,所以送锦旗成了当事人表达谢意的重要方式。”看着墙上的锦旗,曹真颖脸上满是自豪:“当事人主动送来一面锦旗,说明他们对我们的工作是满意的,这是我们最有成就感的地方。”
    而在“法律诊所”靠门的墙上,一张值班表,一份近期案件处理情况表,时刻提醒着这些年轻人,不要沉浸在过去的成绩中,做好当前工作才是当务之急。
    由于平时要上课,“法律诊所”的值班时间比较短,每天中午和傍晚各一个小时,每次四五个人,他们负责接待来咨询求助的市民。求助者时间来得不巧,也会在大门外看到值班时间和负责人电话,不会白跑一趟。
    而在近期案件处理情况表上,记者看到清楚地列着当事人姓名、事由、接待时间、承办人、案件处理阶段等情况,共有10余个案件在列。曹真颖说,这些都是还没办结的案子,案子有新进展,他们就会适时更新,直到办结后归档。

业余培训强化专业

    法律服务是很专业的事,尤其是参与办案,更需要承办人掌握好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实际操作能力,这些还没学成毕业的学生可以做得好吗?面对记者的疑问,曹真颖毫不示弱,她说,他们在选人、培训、考核等方面都很严格,对于一些标的不是很大的案子,自信没有问题。
    与其他学生社团不同,“法律诊所”不招大一新生,只招大二学生。“大一新生还不具备基本的法学知识,没有形成法律思维。很多人还不明确今后的人生方向,所以我们只在大二学生中招新人。”曹真颖说。
    要正式成为“法律诊所”的一员没那么简单,他们要经过一场法律知识笔试,通过两轮面试,方能成为“临时工”。在接下来的一个学期里,他们要每周参加至少两小时的业务培训,参与案件讨论,参加现场咨询。“正式工”经集体商议,认为表现合格的,方能留下来。
    成为正式成员后,学习仍不能停止。每周的业务培训,他们除了要参与外,还要轮流当老师,自己查看众多资料,形成讲稿,再与大家分享。他们还会经常邀请老师以及毕了业的从事法律行业的师兄师姐回校与大家分享经验。
   “在处理具体案件时,我们都是群策群力,大家一起讨论研究,理不出头绪,就向专业指导老师请教,确定大概处理思路后,成立一个3至5人的经办团队具体负责。”曹真颖介绍说。

工作学习相得益彰

    “法律诊所”的事情多,是否会耽误学习又成为另一个问题。曹真颖表示,确实存在一些时间冲突的问题。曾经有个案子的开庭时间恰好跟期末考试时间重了,两边都不能耽误,最后由老师出面,法院同意改期庭审,才没耽误考试。不过,日常的培训、咨询、与当事人谈案情,这些事情都是可以自己合理安排时间的,只要处理得当,就不会影响正常学习。
    曹真颖说,在她看来,“诊所”的工作,不但不会耽误学习,还是将课堂理论与实际应用相结合的好途径。就像医学学生要在医院接受临床教育一样,工作本身也是学习的一部分。
    中午,两个背书包的女孩走了进来,一个打开电脑写东西,一个看起法律书籍。曹真颖说,他们是来值班的。写东西的女生叫许多,是法学院大二学生,上周日他们“摆摊”时,接到一个涉及买卖合同的案子,虽然最后当事人选择“自己搞定”,但他的师兄认为是一个让新人练笔的机会,就让她分别站在买方和卖方的角度,拟写两份合同,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除了遇到“半途而废”的当事人,在“法律诊所”,曹真颖还见到过:跟老公闹离婚,在他们办公室哭诉了四五个小时的女子;没有具体事情,只是想找人聊聊的老大爷;上访多年,仍为几十年前的事不能开怀的大妈。当很多人封闭在校园的“象牙塔”里时,曹真颖和她的“同事们”已经见惯了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人与事,成专业的法律服务者,参与到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
    前天,曹真颖踏上了开往广州的飞机。一家律所看中她在“法律诊所”的工作经历,已经正式聘用她,她即将成为一名潇洒干练的女律师。

 记者 陈洁  摄影 袁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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