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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市落实“国五条”实施细则出台

2015-04-22 17:30:51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税,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对在渝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普通住房征房产税


     本报讯 (记者 唐孝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3月30日,我市发布《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将在强调和明确已有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差别化调控措施。

房价
主城区新建商品住房
价格增幅调控目标出台

    《通知》明确了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提出了2013年度房价调控目标,即主城区(包括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同时,为确保区县商品住房价格稳定,要求主城区以外区县于4月底制定并公布本区域房价控制目标。对未完成目标任务或工作不得力的区县,市政府将进行约谈和问责。

保障房
今年建成15.58万套
新开工达23.39万套

    《通知》强调,为了保障中低收入群众“住有所居”,2013年,全市将建成保障性住房15.58万套、新开工23.39万套,并明确我市已按照国办发〔2013〕17号文要求,将住房保障对象覆盖到外来务工人员。同时,还将继续做好各类棚户区改造(危旧房改造),逐步开展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提升群众住房宜居水平。

供地
引导楼面地价
不超当期房价1/3

    《通知》提出,在加强普通住房用地供应管理方面,我市每年一季度将公布全市各区县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确保2013年全市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不低于过去5年平均实际供应量,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比例将达到住房用地年度供应总量的70%以上,并严格限制低容积率小于1的低密度、大户型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同时,将合理安排出让时序和选择出让区域,引导楼面地价不超过当期房价的1/3。

税收
出售自有住房应征的个税
严格按转让所得20%计征

    《通知》要求,要坚决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将按照国办发〔2013〕17号文,充分发挥税收调节作用。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照转让所得的20%计征。对在主城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房、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以及在萧山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二套)以上的普通商品住房,也将继续执行房产税政策。

信贷
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银行业要暂停发放贷款

    此外,我市还明确要求继续严格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将进一步落实好对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优先支持中小套型住房套数达到项目开发建设总套数70%以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的贷款需求。同时,将严格执行第二套住房信贷政策,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当主城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出现上涨过快、上涨幅度超过房价控制目标时,将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监管
报价过高涨幅过快项目
将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

    在强化商品住房市场监管方面,《通知》要求,对报价过高、涨幅过快的商品房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对捂盘惜售、虚假交易、不正当价格行为等,将采取暂停预售、降低开发资质、停止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等惩处措施。

 相关新闻·北京
京籍单身人士暂停购第二套住房

    北京市贯彻国务院房地产市场调控细则3月30日出台,从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等7个方面提出了19条具体政策措施,明确了2013年北京市房价控制目标,即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与2012年相比保持稳定,进一步降低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的价格,逐步将其纳入限价房序列管理。

骗购5年内不得买房

    北京市的调控细则要求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继续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自3月31日起,北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在本市未拥有住房的,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本市向其出售住房。严格购房资格审核,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对不如实申报、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家庭,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家庭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且5年内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
    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基础上,根据北京市房价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

5年以上唯一住房转让免个税

    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3月31日起,对个人转让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信息系统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计征;不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依法按照核定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北京市要求稳定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和加快普通商品住房供应。2013年北京市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为1650公顷。继续完善土地出让方式,通过“限房价、竞地价”等方式增加自住型、改善型住房的土地供应。落实2013年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16万套,竣工7万套的任务。

提高商品房预售许可门槛

    调控细则要求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提高商品房预售许可门槛。加强商品房销售价格引导,对报价明显高于项目前期成交价格和周边在售项目价格且不接受指导的商品房项目,可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书或暂不办理现房销售备案。
据新华社

 相关新闻·上海
强化对离异人群贷款资格审查

    3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今年上海将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并以此作为对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的控制目标。
    意见重申“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并明确对第三套及以上的购房进行停贷、适时调整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对二手房交易严格征收20%个人所得税等要求。
    意见强调,坚决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要求进一步严格执行国家和上海的住房限购措施,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除进一步落实好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之外,意见还要求,严格执行第二套住房信贷政策,重点强化对异地、外籍、离异、低龄人群等借款人的贷款资格审查;严禁发放第三套及以上购房贷款;同时,根据市场变化,金融管理部门要适时调整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等。
    在引人关注的二手房交易个税征收方面,意见明确要求,凡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均将严格按照转让所得的20%计征。
    此外,意见还明确,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推进大型居住社区建设和旧区改造;细化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供应政策;加强市场监管,查处开发商和房屋中介的违法违规行为等。

据新华社

相关新闻·声音

楼市将迎来
一段冷静期

     去年下半年以来,房地产市场有明显的“回暖”趋势,特别是2月份70个大中城市的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与上月相比下降的城市只有1个,上涨的城市达到66个。业内普遍预计,“国五条”细则实施后,市场将迎来一段“冷静期”。
    山东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李铁岗认为,“国五条”细则出台后不仅将使二手房成交量迅速下降,新房成交也会出现短暂的下降,原因在于前期二手房供应量的集中增加,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一部分购房需求,房市必然将面临一段“冷静期”。
    对于新建商品房来说,“国五条”细则的影响要小得多,业内分析认为今后较高的二手房交易成本将迫使刚需购房人转向新房市场,在上市房企年报或业绩说明会上,不少企业调高了2013年业绩预期。
     虽然各地的“国五条”实施细则相继推出,但从广东的情况来看,“20%个税政策”最后如何实施仍需细化。一些业内人士认为,为了房地产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从“国五条”具体实施措施到房地产调控方向,再到企业经营都需不断精细化。
     从长期来看,增加普通商品房供应仍十分关键。中国指数研究院高级分析师许琳认为,未来10年我国人均居住水平还有明显的上升空间,加之不断增加的城镇人口,初步测算(不考虑投资性需求),未来10年商品住房的需求量约120亿平方米。
国土资源部22日的数据显示,2013年1至2月,全国住宅用地供应1.54万公顷,同比增加45.1%,同比增速由负转正。合富辉煌(中国)山东分公司市场研究总监许传明等业内专家认为,去年大多房地产企业开始“去库存”,今年初加大拿地力度属正常现象。房地产市场也需不断增加普通商品房供应,从根本上抑制房价。
    除了增加供应,一些业内人士认为,我国房地产市场已开始出现分化,各地需要因地制宜的政策,“一刀切”的政策效果并不好。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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