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诸葛思涵)日前,记者从重庆市永川区城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污水)规范处置“创卫”工作推进会上获悉,该区根据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要求,将加强监管,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医疗废物(污水)规范处置情况实行阶段性考核并予以通报,同时,凡到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者,将严格依法处理。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污水)规范化处置与监管,防止疾病传播,保障人体健康,确保“创卫”工作有序推进,在此次会议上,该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32家医疗卫生单位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并从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医源性污水处置以及医疗广告发布等方面进行了相关解读。
该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创卫”要求,他们将加大监管力度,采取“网格化+地域化”负责制,督促各医疗卫生单位切实增强“创卫”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熟读牢记“创卫”相关指标,做到入脑入心;对标对表,及时完善,认真开展“创卫” 自查自纠,及时查漏补缺,梳理存在的问题原因,制定有力措施,把“创卫”工作做细做实做好。
编辑陈生容 组版余游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