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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纪实深耕创建工作 力保“舌尖上的安全”

2018-02-07 17:41:18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璧山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纪实深耕创建工作   力保“舌尖上的安全”

2014年11月25日,璧山区在街头开展创建宣传咨询活动

璧山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纪实深耕创建工作   力保“舌尖上的安全”

2017年7月18日,璧山区“公众开放日活动”中,群众代表参观食品快检工作

璧山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纪实深耕创建工作   力保“舌尖上的安全”

2018年1月3日,执法人员对节日食品进行安全检查

璧山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纪实深耕创建工作   力保“舌尖上的安全”

2017年3月31日,璧山区开展创建工作“我承诺我负责”活动

核心提示: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国家公共安全”和“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体系建设。2013年5月,全国开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试点工作。2014年7月,国务院食安办启动了第一批试点城市创建工作,此后分别于2015年9月、2016年5月启动第二批、第三批试点城市创建。目前,创建试点累计达到67个城市,覆盖了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所有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

重庆市是第三批试点创建食品安全城市之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市政府出台了《实施方案》,将全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作为近两年全市食品安全的中心工作,计划到2018年5月,各区县完成重庆市食品安全示范区(县)的创建,通过市级审评验收;到2018年9月,全域通过国家验收。

在创建过程中,重庆市又将区(县)创建示范工作划分为两个批次进行,璧山区是重庆市明确为第一批市级评价验收的20个区县之一,该区于2016年11月25日正式启动创建工作。

昨日,璧山区食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自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开展以来,璧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全区范围内深入扎实地开展了创建活动。

创建 务实推进

2016年,创建工作伊始,该区区委、区政府领导曾多次调研和检查食品安全工作,听取创建工作专题汇报,研究解决食品监管机构编制、人员、经费问题。将食品安全纳入镇街两级政府绩效考核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估,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实行“一票否决”。

该区按照“主导靠政府、主责在企业、主体是群众”和“自上而下推动、自下而上创建”的原则,成立了由区委副书记、区长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食药监局,从区食药监局、区农委、区教委、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城市管理局抽人员组成创建办,实行独立办公,建立了四大家分管领导联系镇街及主要部门跟踪督导的工作制度。15个镇街、27个成员部门也相应建立了创建工作领导机制,为创建工作提供了组织机构上的有力保障。

按照重庆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和评价细则要求,璧山坚持政府统筹协调、部门联合联动、企业自律互动、社会群防群控“四位一体”的工作方式,印发实施方案、宣传工作方案和镇街、村(社区)及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经营示范创建等20个评价细则,全面明晰了各镇街、部门和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创建责任和标准,基本形成了政府抓面、部门抓线、镇街抓条块结合的创建工作格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先后8次召开推进会、培训会、联席会。四大家分管领导按联系镇街工作制度,开展了创建工作的检查督导;区委督查室组织对镇街和相关部门的创建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有力推动创建工作有序展开。

治理 成效明显

据了解,该区各镇街和职能部门将创建工作与各单位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先后开展农贸市场、食品“四小”(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小食品摊贩)、农村食品市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火锅使用回收油、散装白酒、食用油等20余项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规范全区农贸市场38个(其中改造建设标准化农贸市场10个)、食品“四小”4160余家,规范农贸市场的经营秩序,改善“四小”生产经营场所脏乱差和不规范的状况。

该区食药监局、区教委和镇街分别培育示范村(社区)114个、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示范点82个、食品生产销售示范单位358个、餐饮示范单位315个等示范创建引领单位。按照国家食安办的统一部署,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区内符合创建基本条件的重百、永辉和新世纪等5家超市积极参与创建,已向市创建办申请审评验收,全面带动创建工作的有效开展。

该区在食品安全创新治理上狠下功夫,开展了“两图两档一承诺”的监管方式,全面推行以来得到群众的认可。“两图”即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分布图和监管区域图,“两档”即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管信用档案,“一承诺”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经营承诺书。实现了一企一档,100%建档,做到了监管区域明确,管理责任明晰,监管人员到位,食品安全有承诺,信用信息可查询,形成了分级分类的管理方式。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进一步强化监管得到群众的点赞。经过两年多的创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理念在璧山已深入人心。

监管 破解难题

为了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努力开创工作的新局面,该区加强校园及周边等重要场所食品安全监管,出动执法人员1836人次,检查学校食堂、超市及周边食品经营户2358家次(其中:学校食堂466家次、托幼机构食堂608家次、学校超市92家次、学校周边餐馆756家次、学校周边副食店436家次),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56份,并及时组织整改复查,逐一销号,确保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加强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监管,保障重要领导、重要团队来璧视察调研和市(区)在璧重大活动、重要会议16场次18480余人以及2017年度高(中)考8560余名考生的饮食安全。各镇街和职能部门,依职尽责,加强食品各环节的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守住“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底线,全区无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区农委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职责和生产者主体责任,开展“放心农资送下乡”“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和“绿剑护农·‘一打四放心’”执法行动,以及禁止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试点工作,严厉打击农业领域违法行为,让农户用上放心种、放心药、放心肥,让市民吃上放心农产品,从源头上保证了食品安全。成功创建成为“国家出口食用农产品(蔬菜)质量安全示范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区食药监局和各镇街食药监所101名执法人员先后出动11500余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3600余家次,实现监督执法全覆盖。加大了无证经营行为整治规范力度,全区餐饮食品经营持证率达98%以上,学校及幼儿园食堂持证率达100%。加强调味品、面制品、白酒、虚假标识、肉制品、食用油、婴幼儿配方乳制品、进口食品等重点食品的监督管理。实施餐饮业食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深入推进“明厨亮灶”建设,全区中小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70%,大型以上餐馆“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60%。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今年受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121起,均及时办结,群众满意率100%。

宣传 提升知晓率

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就是为了让人民吃得放心”的重大战略部署。重庆市委、市政府对区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实绩考核将“食品安全”工作由定性指标调整为定量指标。该区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作为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的重要载体,作为创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平台。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多渠道、多举措广泛深入开展创建宣传,大力营造全民参与的创建氛围,守住“社会知晓率、群众满意度”。

璧山区各镇街和相关部门利用告市民书、发送手机短信、QQ群、LED显示屏和门户网站等媒体向全区群众宣传创建相关内容。区广播电视台、璧山报社、区党政信息中心均开设创建工作专栏;区移动、联通、电信公司,将电话铃声设置成了统一制作的创建彩铃。在全区250辆公交车、300辆出租车上张贴创建口号,在车载电视上播放创建工作宣传片。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在机关、学校、村(社区)、建筑围档、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制作宣传栏379块,发放宣传手册和资料25万余份,张贴宣传海报10.8万余张,有效提升了公众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知晓率,营造了食安璧山、共建共享、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打击 震慑违法

改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是获取食品是否安全的信息,是做好食品安全的调查前提之一,也是制约打击与防范违法犯罪的手段之一。为了把好这一关,该区在建立食品安全检测及追溯体系方面,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管理,建立健全市、区(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不断完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基础信息,加强食品标识、包装管理,使消费者能够对食品进行跟踪识别,实现产品顺向可追溯,逆向可溯源、安全可控制、风险可监测和责任可追究。该区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加大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惩处。2017年以来,该区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立案调查11件,移送公安机关1件;在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立案查处违法行为229件,移送公安机关、检察院涉刑案件10件,移交工商部门商标侵权及假冒伪劣食品案件2件。通过对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的处置,有效打击了违法人员和犯罪分子的气焰,提升了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和满意度。

记者 周喜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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