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同有关部门昨日联合发布《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办法》自2017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
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并限定使用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对于共有产权住房的申请资格,备受关注的单身申请年龄应满30周岁最终没有变化。另外,《办法》采纳了部分群众提出应将“家庭成员名下无住房”、“无住房转出记录”明确为“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在本市无住房转出记录”的意见建议。
业内人士认为,共有产权住房拥有明确的市场地位,主要面对夹心层核心家庭,对于不同产权的规定,有助于形成住房的梯度消费,同时明确了“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导向。
共有产权住房的到来对备受关注的房价有无影响?业内人士表示,决定房价因素是土地成本和供需关系,短期来讲对房价影响不会特别明显。
哪些人可以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共有产权住房面向人群主要为夹心层核心家庭,明确向“新北京人”供应房源不低于30%。将低于市价销售,但以销售价格占市价比重确定产权比例。相比于商品房来讲,产权确定方式更为灵活,而对于经济适用房来讲,降低了进入门槛,但是退出门槛更高。
《办法》明确,单身家庭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办法》规定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等情形均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对于弄虚作假者的处罚,《办法》提出,经查实,申请人不如实申报、变更家庭户籍、人口、住房、婚姻等状况,伪造或提供不真实证明材料,承诺腾退所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但在规定期限内拒不腾退的,禁止其10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